发布时间:2025-04-04 来源:节水灌溉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水利局
建始县水利局为建始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建始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机构改革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协助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方案,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饮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协助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泊(水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库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方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
指导监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实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并且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组织移民安置验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指导三峡工程和清江水布垭库区建始段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开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半制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负责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气象、水文等单位共同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水旱灾情信息。
负责做好县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完成县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工作任务。
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资本预算、移民工程建设项目、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运行的管理与监督,指导乡镇开展移民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申报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组织、指导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后期扶持的质量和效果。
指导协助乡镇处理移民遗留问题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处移民纠纷,化解移民矛盾,维护库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建始县水利局有8个内设机构和6个直属管理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一个景阳移民服务中心。
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党建办)、河湖长制工作股(河道股、水库移民股)、水利规划股(供水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政及水资源股(节水办、政务服务股)、建设监督(农电)股、移民安置股、移民后期扶持管理股
建始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利水产监察大队、县水土保持局、县农村供水水质监测站、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建始县水库管养
建始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139.59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补助)7139.5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4万元,农林水支出677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13523.74万元,减少65.45%,根本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2024年6月,乡镇水管站人员转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
建始县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7139.59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13523.74万元,减少65.45%,根本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2024年6月,乡镇水管站人员转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
2025年收支总预算713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74.15万元,占17.85%,项目支出5865.44万元,占 82.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39.59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8.24万元,行政运行987.46万元,住房公积金 90.23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减少579.98万元,减少31.28%,根本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水土保持30.00万元,防汛20.0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194.40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37.00万元。项目支出较 2024年减少12780.56万元,根本原因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
建始县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139.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39.59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4万元、农林水支出677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3万元。较2024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减少了13360.54万元,减少65.17%,根本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减少,2024年6月,乡镇水管站人员转隶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及公用经费减少;二是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4.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50万元,占89.67%,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公用经费131.65万元,占10.33%,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5.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物业管理费4.50万元、差旅费5.5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劳务费0.50万元、工会经费9.70万元、福利费18.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88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8万元、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减少4.0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1.20万元、根本原因: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3.5万/车,2025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5万/车;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6元/人,相较于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有所降低。
2025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537万元 。其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100.00万元;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50.00万元;河道小微水体保洁费337万元; 小型水利维修养护工程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50.00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5000.00万元。
截至2024年底,建始县水利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其中4辆为业务用车,3辆为防汛应急抢险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6套,主要是水面清理长臂船、水政执法船、水泵、猪耳河等十五座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备; 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一套,为水政执法船。
2025年建始县水利局本级预算编列的16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65.44万元,所有项目均为经常性项目。根据省、州、县政府下达的工作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在做的工作情况,按照项目绩效要求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全部按预期编制完成。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材工程”等信 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金材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 统(简称 GFMIS) ,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 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 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项目绩效申报表填报示例(1)(1)(1).xlsx
7项目绩效申报表(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费用).xls
8小型水利维修养护工程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项目绩效申报表(1).xlsx
1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费及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费用项目绩效申报表1.xlsx